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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7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培养大专层次幼儿园和小学师资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师范类学校。开设了10个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艺术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数学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和6个非师范类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软件开发技术、跨境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共16个专业,主要为社会培养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2022年秋季,开始与赣南师大联合培养专升本小学教育专业。现有教职工337人,在校生8300余人。
自1977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以德树人、全面发展”的育人思想,形成了“厚德、笃行、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40000名毕业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实践行知思想、推行素质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陶研学校、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第二届江西省文明校园、全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学校安全保卫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团委、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
二、引进岗位
本次拟引进编制备案制人员23名,具体见《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留学生管理中心的学历认证有关材料。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6),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岗位要求具有资格等级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名事项
1.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网站“招考专栏”版块,点击《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按提示进行注册、选报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2)报名快速入口:
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271780836639125504,请及时关注、查看报名系统反馈信息并按相应提示操作,直至提示为“报名成功”。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须提供的材料:
(1)《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时间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根据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5.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先向引进单位电话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核。因故无法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5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zyzrsc@163.com邮箱。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查。
1.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材料初审的方式进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查。入职前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材料、人事档案等进行资格复查。
六、考核事项
(一)考核方式: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根据不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时间为12分钟。
2.试讲:主要考核应试人员适应引进岗位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使用统一指定教材(附件3),时间为45分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试讲15分钟)。
3.试讲+实操:主要考核考生与岗位匹配的实际授课和实操能力,试讲使用统一指定教材(附件3),时间为45分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试讲15分钟),实操时间为5分钟。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成绩计算
1.考核方式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
2.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实操的,试讲、实操总分均为100分,有效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效总成绩=试讲*50%+实操*50%。
3.如出现末位同分,试讲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试讲+实操的岗位,则以实操分数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考核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考核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考核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考核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布的方为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引进岗位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网站公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待遇
备案制人员,纳入备案制编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十、递补
如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市人社局会商同意后,可从有效总成绩70分及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引进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咨询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17779450922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监督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17779426021
附件: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