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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厅〔202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3〕60号)精神,现就静宁县公开招聘甘肃省2024届公费师范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甘肃省2024届公费师范生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静宁籍甘肃省2024届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与平凉市教育局签订《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静宁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静宁县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打印,现场报名时提供。按照公告要求时间在静宁县教育局405室(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5号)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测评。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完成。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县人社局负责成立两人以上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县人社局还需审查其相关证件及档案,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考察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按照面试测评、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静宁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公示期满,对符合招聘条件、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933-2588586
县教育局 0933-2527799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33-5963992
附件: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